13 金乌徽章现世
书迷正在阅读:风骨不曾轻看·刑侦、末日红细胞、在霸总文学免费送手镯[娱乐圈]、带着淘宝去种田、咸鱼在古代的继母日常、穿成豪门亲妈我哈哈哈哈哈哈、反派全家崽崽控、误摘高岭之花后我遁了、带着淘宝去复国、霸总她死活不和我离婚
红扶桑不再逗他。 转而认真的说道,“你叫小乞丐?” “嗯,是。” 冥王只能乖乖点头,这具身体确实叫小乞丐没错。 “小乞丐,这个名字不好,红家的上门女婿怎么能叫小乞丐。” 红扶桑一脸嫌弃。 也是! 好好的,谁没事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叫小乞丐。 白菜,萝卜,或者二狗子都比小乞丐强啊。 老百姓给孩子起名,总要吉祥如意,即便不是龙子,也总是望子成龙。 比如说:泽楷、嘉城、强东、健林、思聪、盖茨之…… 再不行。 战战、嘉伦、一博、德华也好呀,这才是男孩子的名字。 堂堂红家四小姐的老公怎么能叫小乞丐,太掉份。 不行! 改!必须改。 一瞬间红扶桑心里已经有自己的衡量。 红扶桑。 天蝎座,标准的天蝎女。 是个敢爱敢恨,占有欲极强的星座,无论她的东西,还是她的男人,有极强的占有欲,不容置疑。 “我是孤儿,无为师父在少林寺门口捡到我的时候,我就在瓦罐里躺着。” “身无寸缕,形如乞丐,所以起名叫小乞丐。” “师父说好养活。” 冥王循着小乞丐的记忆,一五一十回答红扶桑的问话。 不知为何,他好害怕被红扶桑嫌弃,反正小乞丐也是这具身体以前的名字,跟他冥王什么关系。 小乞丐这个名字何止配不上红扶桑。 更加配不上冥王少主地狱之主的身份。 “哦,怪不得,救命恩人赐名。” “好养活?嗯!养的不错。” 红扶桑不以为意。 她抬着娇俏的小脸上上下下打量着冥王,冥王在冥界虽然有三千岁,毕竟只是相当于人类15岁的少年,看到漂亮小娇妻,本能的害羞。 冥王有些发毛,他的脸现在一定不好看吧。 巴掌印子应该还有吧。 “哦!” 冥王摸着耳朵,傻笑。 还不错?那就好。 哎! 冥王第一次见自己的老婆?,竟然是这副鬼样子,都怪三小姐下手太狠了,害他在红扶桑面前丢脸。 都说人间相亲第一印象很重要,红扶桑会不会休了他,不要他呀。 “你脖子上挂的是什么?让我看看。” 红扶桑眼尖的看到冥王脖子上挂着一个小物件,虽然只露出一个边,但是能看得出来是金灿灿。 “哦,给你。” 冥王听话的从脖子上取下饰物,乖巧的递给红扶桑。 冥王自己都没注意脖子上还挂着东西。 红扶桑拿到手里自己观看,这一看不要紧,她秀眉微蹙。 竟然是三足金乌,有一元硬币大小,如一枚小小的徽章。 纯金打造! 做工精美绝伦,跟她梦里的发着金光的鸟一模一样。 小乞丐明明只是一个乞丐,怎么会有如此贵重的东西,四小姐本就博学多识,打眼一看就知道,这枚徽章绝对不一般,必然出自名家之手。 “这,真是你的东西?” 红扶桑认真地问道。 同时将三足金乌递给爷爷和姐姐们观看,冥王陷入尴尬。 是,还是,不是呢? “爷爷,姐姐,你们也看看。” “我觉得这东西不一般。”红扶桑一脸正色道。 “来,我看看是什么宝贝。”红老爷子拿过去仔细端详,不由得唏嘘。 “哦?” “如此精美绝伦,每一根羽毛都依稀可见。” “我老头子活了八十岁了,从未见过如此精巧的东西。” 继而再仔细瞅瞅奇怪的挂件,再看看小乞丐,这真是孙女婿的东西? 莫非他身世不一般? 或者是偷来的? “爷爷,我看看,这是什么宝贝,好漂亮。” 三小姐一把拿过去,好奇的翻来覆去。 大小姐红彼岸也被金色徽章所吸引,她脸色凝重的看着。 悠悠的说道:“三足金乌。” “大姐,三足金乌是什么?” 三小姐红水晶问道,大姐博览群书,博学多才,想必不会看错。 “三足金乌,是上古神鸟。” “普通的乌鸦有两只足,金乌有三只足,古书上记载,三足金乌是太阳女神的儿子,太阳女神一共生育十个儿子,后裔射掉了九个,这是仅剩的一个,金乌每天驾车从扶桑树升起,金乌依附于扶桑树而生,扶桑树则生活在大海之上,扎根于深深地大地,所以才有金乌扶桑的故事。” “啊,大姐,莫非真的是缘分?”三小姐红水晶惊呼。 “爷爷,这太不可思议了。” 大小姐不愧是世界顶级名校哈佛大学硕士毕业,知识库着实强大,简单几句话,就把这枚金乌徽章的寓意说的七七八八。 三小姐水晶半懂不懂地点点头。 “上古神鸟,小乞丐,怎么会有这样贵重的东西?” “孙女婿,你老实说,这东西哪来的?” 众人齐齐看着冥王,冥王被看得有些发毛,他一介乞丐不配拥有如此贵重的东西? “这个?”冥王一时间语塞。 “说呀!三足金乌徽章哪来的?” 三小姐红扶桑催促,眼神是更深层次的怀疑。 冥王当然知道‘金乌扶桑’的故事。 扶桑树。 被列为华夏国国宝,同根偶生,是太阳的儿子金乌升起的地方,也是金乌每天歇息落脚之地,神树主干两两缠绕,向天际蔓延生长,神秘的太阳之子三足金乌就在上面歇息。 金乌徽章? 恰恰是叶赫那拉家族的无价之宝,只是极少人知道。 此时。 远在京城的叶老爷子异常烦躁,儿子逍遥王葬身火海,尸骨无存。 但,三足金乌徽章遇火不化,为什么会消失? 准确的说,20年了,金乌徽章已经消失不见。 会在流落民间的孙子身上吗? 得金乌徽章者,可号令天下,权力不是华夏国的龙兵所能比拟的。 叶老爷子拧眉自言自语。 “叶逍遥,你个兔崽子,你到底把金乌徽章放在哪里了?” “难道,真的把无价之宝送给了那个乡下姑娘?” “金乌徽章?何时才能现世?” 叶赫那拉.苍龙在找金乌徽章,而此时的冥王更是懵逼一个,小乞丐就是个傻的,哪里记得住金乌徽章的来历。 硬着头皮,也要认领了。 所有人等他的答案。 怎么办? 到底怎么办? 啊啊啊啊……要疯了。 编! 反正他是臭不要脸的冥王。 不管了,硬着头皮也要认下来,如果是小乞丐的东西,那就一定是他冥王的东西!他在替小乞丐活着,定要查明小乞丐的真实身份。 “是。” “的的确确,是我的。” 冥王异常肯定的回答。 转世以后,随身所带,肉眼所见,都是他的。 红扶桑试探着问道:“老公,不是你偷的?” “我长得像小偷?老婆,你怎么可以怀疑我。” “这挂件从小就跟我了,寸步不离。” “师父说捡到我的时候,我身无寸缕,只有这个挂件在身上,应该是我妈留给我的。” 冥王急了,整个后背都湿透了。 “你急什么,我就是问问,谁是你老婆。” 红扶桑俏脸微红。 不轻不重地骂道:“流氓!” “我,我不是流氓,我是……” 冥王黑线连连,女人真是,翻脸比翻书还快。 红扶桑盯着冥王的眼睛,一脸期待的问道:“是什么?你说。” “我是,你,老公。” 冥王一狠心,一跺脚,勇敢的小声回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