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
“怪孩子。”杰森想着,裹起被子,翻了个身,立刻睡着了。 今夜,他没有做噩梦,只是梦到书桌,书本,和一盏亮起的台灯。 杰森一觉睡到黎明,突然想上厕所。 当他睁开眼睛,发现乐夏仍坐在桌边。 ‘写到现在?’ 他过去查看,才发现乐夏是用手支撑着头,手肘抵着书桌,不知是昏迷还是睡着了。 杰森表示服气,又像移动一件家具那样,把白发小男孩抱到床上,拉上被子。 ‘所以到底写了什么啊?’ 他懒洋洋的想着,随手拿起桌上的稿纸阅读起来。 这一读,就一发不可收拾,当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刺进他的眼睛,他才惊觉“天亮了”。 ‘真精彩。’杰森恍惚的想。 目前,他不能像文学评论家那样精准的从这篇小说的文笔、风格、结构设计等等专业的角度进行赏析。 他只知道,自己的心潮和思想被这篇小说的发展牵引着,澎湃和起伏。 同时,这篇故事竟也启发他产生了许多灵感,好像他也从中摸到了一些隐隐约约的东西。 最后的最后,他还有一个问题: 这两位男主角之间的友情固然伟大,但为何总是要在危机前后互相拥抱亲吻? 而且他们亲吻的次数也太多了吧! ——难道是安塔尔那个变态带给乐夏的不良影响吗!? 乐夏发现:“体力短板”现在反而成了自己的优势。 因为没有精神力,他的大脑时时刻刻被“创造”塞满,无法有效遏制自己释放灵感的冲动。 如果体力充沛,他一定会陷入没日没夜的写东西、直到耗尽自身心血、“为创作而死”的境地。 正由于体力不足,身体虚弱,他反而可以因过度劳累昏迷、睡着,获得让身体喘息和回复的机会。 他是被辣热狗的香味熏醒的。 睁开眼睛,他看见q版杰森的小短手拿着辣热狗凑到他的鼻子下面,似乎已经保持这个姿势很久了。 “你在干什么…”乐夏迷迷糊糊的问。 “饭也不吃了吗?”杰森挑眉,“他们请我照顾你,没请我饿死你,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,我买了我觉得好吃的。” 一大早,杰森就去教学楼那边观察过情况。 古恩太太特别忙,忙着招收新的一批学生,忙着应付故作担心的社工。 她不客气的命令杰森: “不要往外人面前凑”,“别添乱”,“想吃什么自己回小屋的厨房里做”。 杰森也乐得逍遥自在。 虽然平时他可能真会凭心情给古恩太太添点乱,但今天—— 嗐!他看乐夏的手稿看上了瘾,才没耐心敷衍那些无聊的人。 古恩太太嫌他烦,他还担心古恩太太和其他人跑来打扰小屋的清净! 只是短短的对话,大量的灵感再度涌上来,乐夏翻过身脸朝下埋在枕头里,哼哼的赖起了床。 杰森拿着热狗,坐在他的床边,轻轻敲着他的后颈:“快起床。” “不想……”乐夏抱紧枕头,无意识耍赖,“我累了,头疼。” “难道要我为你刷牙洗脸吗?”杰森嗤道,“他们请我的时候可没谈过要这项服务。” 为了摆脱耳旁的催促,乐夏提议:“请你帮我把桌上的稿子投出去吧?” “投到哪?” 杰森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了。 他的心绪一直被乐夏的小说感染的非常激动,导致他特别关心这篇稿子未来的去向。 “不知道…” 乐夏逐渐丧失力气,“有什么合适的杂志在收稿吗?或者最近有没有什么小说大赛?” “我出去问问。”杰森一跃而起,把热狗搁在床头柜上,“你别忘了吃。” 乐夏闷哼一声,埋进枕头里,再度陷入半昏迷状态。 杰森从来没有了解过“投稿”相关的咨询,“文学”似乎不是一个流浪儿童该考虑的事。 如今他穿梭在大街小巷,购买杂志,统计打听来的消息,兴奋又新奇的做一件在过去的生活里从没想过的事。 他发现,即便有西装革履的知识份子因他衣衫褴褛、对他的打听行为进行没有耐心的驱赶 ——在往日,他难免会觉得自尊心受损,但今天他也很难真正的生气。 原来这就是底气。 他找到了几本符合小说风格的杂志: 一本是《诡丽邪谭》。 这是一本历史悠久的恐怖、奇幻、科幻系列杂志,曾孕育过克苏鲁小说大师洛夫克拉夫特。 一旦乐夏的小说被采用刊登,一定能凝聚合口味的粉丝,积累出作为新人的名气。 还有《哥谭文评》: 这杂志最近正在为即将举办的“恐怖小说新人大赛”征稿,奖金一万美元。 安塔尔说过,需要什么就向他要。 但杰森总觉得自己应该帮助乐夏尽快摆脱这个老变态的经济控制! 当然,他也找到了风格完全不符合,但足够权威的杂志: 《纽约客》。 尽管《纽约客》专门发表非虚构作品,但杰森以一股反复阅读稿子产生的信心认为: 如果乐夏想投稿,这本杂志更配得上那份文稿的质量。 黄昏时分,杰森夹着几本杂志,拿着两支冰激凌,步伐轻快的回到小屋。 乐夏又坐在书桌旁,握着笔埋头创作了。 杰森不客气的坐在书桌上。 吸引了乐夏的注意力后,他再把自己白天调查的信息说出来。 只说了一半,乐夏就双手捂头,满脸疲惫:“不行,消化不了,我头疼……” 杰森发现了: 这小孩好像除了“创作”之外,对其它的一切凡俗事务都没有兴趣。 不,不是没有兴趣。 是这些琐事会让他感到头痛和无法思考。 初遇时,乐夏昏迷又发狂,只让杰森感到棘手。 现在面对面,他用客观眼光看,乐夏长得很美。 但或许乐夏的性格,就像他自己的手稿里描写的那个哥特式的主角一样神经纤细。 乐夏厌倦的说:“你帮我吧,杰森,来当我的经纪人,以后这些琐事…什么投稿,稿费,出版…都由你来代我管理吧。” 杰森试探的问:“我?一个没有任何担保的流浪少年?你不怕我卷了你的稿酬跑掉?” “我相信你,”乐夏肯定道,金眼里满是赤诚,“而且我没什么‘有钱不分给你花’的理由,如果你有想买的东西,想去做投资或者去上学,那就做吧。” 杰森下意识的玩笑道:“看我们聊的,好像你已经获奖了,好像那笔奖金已经落入你的口袋里。” 当然,他完全为乐夏的写作才能折服。 但他就是忍不住想回避,更想逗逗对方,看看对方的反应。 “不会吗?”乐夏脱口道,“我写的那么好。” 沉默片刻,杰森想用手指蹭鼻子,却意识到手上拿着冰激凌,便说:“那我试试。” 局促间,他把冰激凌递给乐夏:“吃吗?” 突然,他意识到饭桌上的热狗没动过,难以置信的问:“你不会一整天都没吃饭吧?” 乐夏恹恹的说:“我吃不下…” 不等他说完,杰森伸手把冰激凌填进他嘴里,这突然的举动蹭地乐夏的鼻尖上都沾了奶油。 “这可是哥谭第二好吃的东西。”杰森说,“别浪费了。” 乐夏咬断嘴里的冰激凌,手上还在写写画画:“第一好吃的是什么?” 杰森理所当然的回答:“辣热狗啊,不是早上已经告诉你了吗?” 说完,他的视线落在乐夏移动的笔尖上,心中充满好奇:“你在写什么?” 既然他是乐夏的经纪人,也能当第一位看稿子的读者,当然要使用这个特权。 更何况自从看过乐夏的小说后,他迫不及待想看更多。 乐夏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:“我在画乐谱。” 杰森有些发怔:“乐……谱?” 乐夏:“我想创作一首歌。” 杰森睁大眼睛:“你还会作曲?” 乐夏答非所问:“我不能一直绘画和写小说,要试着创作出更多不同的东西。” “我的灵感像火山一样向外喷发,我必须抓紧一切时间。”他说。 杰森盯着他,又看了一圈屋内的布置,又问:“那么,你有其它需要用的东西吗?” 乐夏歪歪头,咬咬嘴唇,似有难言之隐。 杰森说:“直接说吧,我都是你的经纪人了,了解你,我才能给你规划以后的计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