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
蒲子骞讲完电话回来,话是问周千悟的:“要不再转转?” 周千悟指向不远处:“他已经买了。” 纪岑林最终用2530的价格买到了yamahafg830原声版,另加了17块钱的手续费,“你直接转给我吧,2530。” 老板幽幽地瞪着他们:“下回别让我看见你们!” 纪岑林装作没听见,蒲子骞接过那把吉他,拿在手里看了半天,有点爱不释手,“靠谱吗?” “我办事你放心。”纪岑林扯了扯t恤领口,给自己扇扇风。 纪岑林也许永远不知道,在这平凡无奇的一天,他无意间赢得了两颗心——周千悟看着他滚动的喉结,莫名走神了片刻,心脏‘咚咚’直跳,纪岑林像是他想成为、但永远也无法成为的那种人。 而蒲子骞心里闯入炽热的温度,迄今为止,还没有哪个键盘手为他争取过心仪的吉他,尽管yamahafg830对蒲子骞来说也算太贵。 那种无须言说的默契,凝结成琥珀,清晰地描绘着他们的青春。 第20章 雪松薄荷 出了乐器行,三个人往林荫道走,纪岑林侧过脸,看向蒲子骞:“我以为只有你一个人来。” 周千悟笑了一下,察觉到纪岑林的视线后,又敛住笑意。 “我们住的很近,反正暑假也没什么事,就一起过来了。”蒲子骞说。 光斑落在蒲子骞发丝上,显得他短发蓬松而柔软,光线让他的五官更加立体,像雕刻的一样,那是一种触手可及的英俊。 这样的人,天就该做主唱的,纪岑林收回欣赏的视线,想起上次在主城区见到的老小区,“你也住主城区吗?” “以前住在那里,后来搬到东城区了。”说到这里,蒲子骞不自觉看向周千悟,还说:“我们以前是邻居。” 纪岑林静静地听着,好羡慕这样的关系。 察觉到纪岑林莫名的情绪低落,蒲子骞拍了拍纪岑林的肩:“之前家里有点忙,都没空邀请你们来我家里玩,说好了,下次一起去——” “好。”纪岑林笑了笑。 乐队成立初期,蒲子骞申请了一个微博账号,算是乐队官博,他平时经常用这个号宣传乐队日常,比方教室排练,笑场片段,也有他自己弹唱的视频。 粉丝不算多,才三千多人,据阿道说他买过一次僵尸粉,免得乐队看起来太寒酸,毕竟相比起蒲子骞的个人微博——接近两万的粉丝,还是有点差距。 蒲子骞是在微博上收到临市商演邀请的。 阿道为此兴奋不已:“终于有个不用自己带鼓,还能搞原创歌的商演了!” 周千悟看了地图,离他们所在的位置有一百多公里,自驾是别想来了,来回开一百多公里,屁股绝对废了,坐高铁看上去更可行。 “报价怎么样?”阿道问,“跟上次比?” 蒲子骞说:“没上次多,毕竟上次在市中心。” 纪岑林想了想,“不用自带乐器吧?还可以唱原创歌?” 这么一看,其实还可以,一百多公里外的临市,算是度假之城,全靠旅游业支撑着,当地的消费水平也不算高,能在那里开度假村,并招呼乐队过来演唱,估计报价只能是中等水平。 蒲子骞翻看着微博私信,补充了一句:“包来回车费,吃住不用我们管。” 阿道随即起哄道:“爷同意了!”说不定还能在那里呆一晚上,在海边撒欢也挺好的,不然等开了学,又要开始没完没了地上课。 出发前纪岑林还是多问了一句:“确定要留宿吗。”在外面过夜他睡不好。 “看情况,”蒲子骞比较照顾大家的意见,“如果太累就留宿,实在不行的话再回来。” 一百多公里也不算太远吧,蒲子骞心想。 纪岑林声音很轻,“行。” 几个人一起订了高铁票,约着九点半在车站见面。 阿道到的时候哈欠连天:“晚上唱歌,各位,就不能晚点出发吗——” “你总有理由?”蒲子骞没好气地朝阿道踹了一下,阿道灵活地躲开,蒲子骞的手指还在屏幕上移动,勾选了返程票,晚上十点四十的,“有备无患,先把票买着。” 上了车,周千悟发现四个座位分成了两排,还好都是两座的,免得落单的那个尴尬。反正这四个位置都是他们,无所谓对号入座,蒲子骞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,阿道紧跟其后,一屁股坐在蒲子骞旁边。纪岑林下意识看向周千悟,周千悟礼貌一笑,让纪岑林先选。 纪岑林个子高,入座的时候稍微欠身,选了靠窗的位置。 周千悟这才坐到纪岑林身边。 高铁速度提上来以后,周千悟打了个哈欠。偶有推销小吃的工作人员路过,还有小孩的哭闹声,连日的排练让周千悟眼底泛青,车窗规律的震动像催眠曲,他眼皮渐渐发沉。 中途蒲子骞起身去了趟洗手间,回来的时候看见纪岑林和周千悟靠在一起睡着了,他们俩像狮群里的亚成年狮子,在玩闹中依偎着酣睡,只不过纪岑林更像毛发更旺盛的那个。 是有一些欣慰的,毕竟是他心爱的乐队,但一缕复杂的心绪同样涌上心头,让他遁无可遁——他没有这样的勇气跟周千悟靠在一起。在太阳很大的时候。 等周千悟醒来,感觉脖颈间出了一层绵密的汗。短暂而深度的睡眠让他觉得很舒服,额头靠得很稳,再一抬头,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和纪岑林靠在一起睡着了,心跳顿时加快,混着燥热的体温,让他不自觉想挪动身体。 纪岑林好像察觉到了,但没有醒,还不悦地皱眉,感觉到额角还有支撑,他才舒展开眉宇。 周千悟僵住了,前排传来阿道的鼾声,蒲子骞好像也睡着了,座位缝隙能看到他的肩膀。 接着,他闻见若有若无的香气,不是食物的味道,也不是洗发水的香气,是温热的,从纪岑林脖颈处传来,很淡,像是雪松,干净又凛冽的气息,混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呛人气息,略苦,是薄荷的味道,微不可闻的辛辣感。 两个人额角相贴,光影飞速地掠过,在纪岑林脸上留下或深或浅的影子,他的侧脸真好看,不像蒲子骞那样一眼惊为天人,像是坠落在光阴中的一枚璞玉,透着冷感,拒人于千里之外,但握久了,又变得温热,兼具玉石的温润与剔透。 周千悟坐着没动,任由纪岑林靠着自己,他视线低垂,停在纪岑林袖口——他穿了件防晒衣,是半透明的灰色面料,袖口裹住他的手腕,让表盘有些模糊,他睡着的时候手指自然打开,屈成自然的弧度,手心是空的,偶尔会下意识地弹动两下,不知道是不是梦见了什么。 纪岑林的指甲修剪得圆润,手指很细腻,没有明显的茧,光线照在手背,让指尖透着淡淡的粉。 “您好,请问有垃圾需要收吗?”工作人员的声音突然响在头顶。 纪岑林惊了一下,连带着周千悟也被迫哆嗦了一下。他醒了。 周千悟按住狂跳不止的心脏:“……暂时没有。” 两个人都恢复正常姿势,纪岑林好像没有察觉到什么异常,额角还有压红的印迹,像是刚睡醒有点懵,他拧开矿泉水瓶盖,大口喝着水,喉结印在车窗上,上下滚动着。 “到哪了?”他忽然哑着嗓子问,察觉声线沙哑,不自觉清了清嗓子。 周千悟看了看手机,还没来得及回答,前排传来阿道惊天动地的哈欠声:“还有十分钟到站。” “还挺快的。”纪岑林说,“睡一觉就到了。” 是吗,周千悟静静地想,他怎么觉得时间无比漫长? 度假村比他们想象中要宽敞,但人气比市区的商演差远了,舞台架在庭院里,上方拉起了一排幕布,遮挡海边的烈日,也遮挡热风。 几个人中午在度假村简单吃了工作餐,准备开始干活了。 蒲子骞带了原创歌曲手稿,虽然曲子不多,但拿来练练手应该是够了,如果能唱一唱《未落雨》那就更好了。他希望乐队的每个人都能发光发热,而不是他一个人的独秀。 之前也有经济公司想签约他,让他做独立偶像,把未来描述的天花乱坠,听着就不靠谱,被他没好气地轰出去了。他有私下问周千悟的想法,问他想弹贝斯,还是想做乐队。 周千悟当时问他:有什么不一样吗。 当然不一样了,如果只是想弹贝斯,那就定位成乐手,将来无论如何都能在行业里吃上一口饭。要是想做乐队,不饿死就是万幸。 周千悟说:我没想那么远,又问:那你呢,为什么不去做偶像? 蒲子骞沉默良久才说:做偶像太孤单了。 “那就一起做乐队咯!”周千悟当时的声音听起来很爽快。 这句话一箭射中蒲子骞的内心,是,一起做乐队才好。这样就可以永远正大光明地在一起。 “欸?他这个鼓是不是少了点儿什么?”阿道的声音将蒲子骞的思绪扯回,“鼓碟是不是瘪了?这能用吗?不是吧大哥—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