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林书 - 都市小说 - 十年在线阅读 - 十年 第4节

十年 第4节

    这种感觉,恐怕无论哪种类型的女孩都难以抗拒。仿佛只要和他对视,就会落得下乘。

    论感情,没人玩得过他。

    想到这儿的于索性婉直接豁出去了,鼓足勇气闭眼。

    等了两秒,却迟迟不见动静。

    困惑再睁眼。

    正撞上他淡漠不耐的黑眸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时念是半湿着头发走进教室的。

    杨梓淳转头瞧见她,惊了一大跳,直白道:“你去太平洋冬泳了?”

    “……没。”时念老实人。

    “外面突然下雨,忘带伞。”

    “昨晩上好像也下了,你回去没淋着吧?”

    时念接过杨梓淳递来的纸巾,抬手缓缓擦着头发,笑得很乖:“没。”

    杨梓淳不疑有他。

    过了会儿,于婉从教室前门哭着跑进来。

    杨梓淳闻声一瞧,乐了,疯狂用手肘戳着时念:“诶你说同样是没伞淋雨,怎么就有的人是清水出芙蓉,而有的人呐——”

    她伸长了脖子,拔高语调:“就是淤泥生腐草,顶着丑成鸡窝的头发就敢出门。也不说先去卫生间整理一下,简直丢死人了。”

    于婉眼眶通红地剜她一眼。

    时念悄悄拽她的袖口,示意她别挑事。

    看在时念的面子上,杨梓淳这才不情不愿地住了嘴,扭头,跟后桌的两个男生打游戏去了。

    于婉走到自己座位上坐定的同一秒。

    教室门口就传来两声叩门的声响。

    早读之前躁动的教室一下沉寂。

    完全是被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式反应。

    直到门边放哨的人瞧清面前是个不认识的同龄男生,响指打了个信号,众人这才笑骂着恢复常态。

    “我靠,兄弟哪个班的?别搞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就是,找谁啊?”

    七嘴八舌的问题。

    男生有点腼腆,看起来就不像是个会经常串班找人的性子。

    恰逢有好事者瞧见他右手握拳紧捏着的黑色折叠伞,立马吹了声口哨逗他:“呦,伞不错。”

    然后插科打诨道:“这是看上我们班哪个漂亮妹妹准备联姻的节奏啊,聘礼都送上门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,”男生被打趣得满脸胀红,连忙摆手解释:“不、不是我。”

    “是——”他紧张到结巴,后面的名字倒是说得利索:“林星泽。”

    三个字,吐字清晰。

    犹如自带一股魔力,吵闹无比的教室又一次回归短暂安静。

    时念掏出课本,抬头。

    “他让我把这把伞交给刚进来的那个女生,说是自己随便买的,不喜欢,就当送她了。”

    男生仔细回忆了一下,学着林星泽的口气,尽量一字不差还原,硬邦邦地补充两个字。

    “不谢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静。

    还是静。

    两秒后起哄声爆发。

    于婉顶着大家八卦的眼神低调起身,垂头,走过去接了。

    那点因他拒绝而泛起的小别扭很快就荡然无存。

    她甚至开心想着,或许他之所以装不懂,当真是由于,他待她与之前不再相同。

    身处一片笑闹声中。

    时念默默敛眸,发现摊开的书页上赫然出现了几道无意识的油墨划痕。

    乱糟糟一团,纠缠不清。

    像极了她此刻无厘头的心绪。

    兀自沉默一阵子,时念烦躁提笔。

    冷脸在那块鬼画符中央,打了个叉。

    -

    周五。

    时念放学后没回去,独自到车站买了两张连坐的大巴票,搭车前往隔壁c市的江川镇。

    小县城。

    她父亲时初远去世之后,目前就剩奶奶一个人住在那儿。

    郑今和时初远婚离得早,基本从时念七八岁开始,她就跟着郑今到了a市奔波讨生活。后被于朗瞒着自家老婆当作外室偷养了近十年。

    也就是去年年末。

    一直熬到于婉的母亲厉芳病死,于朗才敢灰溜溜地接了人进门。

    其实论起郑今、时初远和于朗这三个人之间的陈年旧瓜。

    倒也不难讲。

    大概友情中总逃不过铁定律时三角关系。

    打小长起来的青梅竹马,两个男生既是兄弟,又是情敌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郑今长得也是真漂亮。不同于时念的文静柔弱,她的美仿佛生来就带了攻击性,是属于妖冶那一挂。

    收拾打扮起来,半点不比那些豪门阔太差。

    相较而言,时念容貌的确也是美,但多多少少就被时初远的书卷气弱化了一点。

    一般在童话故事里,狐狸都是喜欢书生的。

    现实却不是。

    郑今是个有野心的人,她从来都不愿意将漫长人生拘泥于脚下的方寸之地。

    偏巧。她的野心又没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去与之相配。于是便选择了用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去快速解决矛盾。

    于朗家条件没有时初远好。父母都是没文化的大老粗,不怎么注重教育,养出的孩子也是个文盲,白搭一身腱子肉。

    但幸好,基因彩票。

    年轻时长了张混不吝的脸。不算帅,但身材足够硬朗壮实。

    忘记是哪次邻市举办中学生体育竞技比赛,厉芳作为对方拉拉队的领队,一眼就相中了球场上的于朗,赛后当即红着脸去找人。

    于朗本想回绝,郑今却先一步拦住,撮合着两人留了联系方式。

    再后面一来二去,轻易就促成了这桩姻缘。

    郑今从始至终目的很明确。

    她想要成为富人家的正房太太。

    可她又耗不起那么多年,索性挑了同等范围内条件不算太差的先结婚生子,做两手准备。

    实话说,她也不敢赌于朗的专情。

    是以只能利用人性基础的恶。

    没有男人会容忍跟过自己的女人被别人睡。

    就算有,也是装的。

    因为在他们眼里,只有自己不想要了,没有明明还爱着却甘心拱手让人的荒唐说法。

    那超越了自私的本心。

    当然,这里面的爱也不用太多。

    足够偷腥即可。

    特别是在时念出生之后,两人往来就更加肆无忌惮。

    时初远多信任他的这两个朋友啊。

    他那么聪明的人,对于于朗的频繁拜访,硬是没有怀疑过一点。

    他也很爱郑今。

    连时念的名字,都取得是今在心上。

    所以哪怕最后亲眼撞破了她的丑事,也只是选择自己承受压力,主动提出离婚放她离开。自此一病不起,不日便撒手人寰。

    临终前仍替他们保守着秘密,守口如瓶,还不忘提醒时念不要回忆仇恨。

    人生匆忙,要做一个善良的人。

    他一生读书知礼,不曾做过半分亏心之事,可到头来,命途却如此坎坷波折。

    兄弟背叛,爱人利用。

    他却告诉她要以德报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