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住在一只狼家里 第5节
书迷正在阅读:危!新婚夜,娇娇夫人要刀我、[福尔摩斯同人] 用福尔摩斯搞基建、本官死后、分离障碍[刑侦]、直男也可以当万人迷吗、[综漫] 妹妹模拟器,但全线BE、同谋不轨、诈玉帛、饲狼[强取豪夺]、乖,放松
白狼离开后,两个小人还在忙不停。 周围的血和打斗痕迹需要被处理干净。 刚才白狼攻击棕熊时,远处恰好有两个骑着单车的年轻路人经过。 他们目睹了全过程,被吓得到现在还目瞪口呆,怀疑自己因为深夜不回家好好睡觉而产生了幻觉。 小人飞过去,在两人头顶转了转,抹除掉那部分记忆。 两个路人很快恢复正常,重新骑上车,你追我赶,笑闹着回了家。 小人则带着装了棕熊妖的两个布袋,去管理部汇报工作。 白狼回到别墅后,越上围墙,从花园进入客厅。 狼身形舒展,悠闲地舔了舔前爪,变回浑身赤|裸的人形。 他过去关上自己进来时打开的阳台门,回了主卧。 第二天又是好天气。 早上七点多,阳光就已经晃眼了。 陶树已经吃过早饭,准备出门。 路过客厅时,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射在皮质沙发上,上面几根泛着银光的细线吸引他的注意。 陶树凑近了看,又捏起来瞧一瞧,发现不是细线,更像动物掉的毛。 不过看这个长度和硬度,又不像小动物能有的。再说,这个家里也没养什么宠物。 好奇之间,陶树低头一看,发现地板上散落得更多。 蹲下身循着找了找,地毯里也藏有不少,沙发和茶几底下居然也能找到。 陶树捡了不少根,攒成一撮,判断出来这分明就是某种大型动物的毛发。 他心中惊讶,这时想起蔺逢青曾经说过的话,大夏天的忽然感觉后背发凉。 蔺先生只说林子里会有野生动物出没,没说野生动物还会进家里啊! 作者有话说: ---------------------- 期待大家多多留评说话,明晚九点见~[害羞][粉心] 第4章 四 蔺逢青洗过碗从厨房出来。 他今天穿了件灰色亨利衫,版型稍宽松,但宽阔的肩膀与胸肌仍十分吸睛。 蔺先生穿这类衣服总会把衣袖撸到肘间,领口的扣子勉强系上一两颗。 他擦干手,准备送陶树上班去。 陶树走过去,把手里捏的毛发给他看:“蔺先生,你看。 “有点可怕,家里是不是进野生动物了?” 蔺逢青垂眸沉默片刻,接过那撮白毛扔进旁边的垃圾桶:“我知道了,我来处理。” 虽然蔺先生的反应很微小,很镇定,但陶树心里还是不安。 蔺逢青看了看他,又说:“不用怕,就算有也不伤人。” 陶树抬眸跟蔺逢青对视,男人一双棕色眼睛里毫无情绪,平静至极。 但正是这样的目光很容易使人信服。 两人站在一起,蔺逢青明显比陶树高出一截,强健的身形能完全遮挡住他。 对方这么强大,即使他们真的被野生动物攻击,蔺先生应该也能一拳给打跑吧? 再说了,在他借住进来之前,蔺先生都不知道在这里住了多久了,一定很有经验。 陶树很快想通,神情放松点点头:“您在就不用怕了,我们走吧。” 他在玄关处挎上背包,里面的东西叮叮当当响。 陶树低头翻了翻,挑选出一瓶香水,在自己两边肩膀各喷了一下。 蔺逢青站在半米远的位置,安静地看他。 他能闻得出来陶树每天喷的香水味道都不一样。 这个人类的身上已经有好闻的气味了,但总是还要加点别的香味。 都不如原本的味道好闻。 陶树注意到他认真的目光,把香水瓶子往前递了一下:“蔺大哥,你要喷吗?” 蔺逢青眉头压了一下,很快说:“不用。” 陶树笑着收起香水,两人一起出了门。 蔺逢青不是每次都把陶树送到工作室楼下。 有时他需要去办某件事,不太顺路,就会在附近的路口把陶树放下。 陶树并不介意,散步他也喜欢。 走在路上看到有家面包店早早就开门了,陶树心情很好地进去挑了几个。 可以工作累了的时候拿出来吃。 他多买几个,还可以给老师同事们分享。 结完账从面包店出来,陶树在前面拐角的地方看到一只小狗。 他撕了一块面包走过去喂。 但小狗忽然僵住身体,很戒备地盯着他。 陶树觉得疑惑,他放低身体,用讨好的态度慢慢走得更近些,小狗夹紧了尾巴,四只小短腿开始狂抖。 在陶树一头雾水的时候,小狗已经连连后退,逃命般窜得无影无踪。 陶树只好把那块面包放进自己嘴里,他觉得这只狗真奇怪。 他明明一直很受小动物们喜欢的。 …… 今天下班的时候,不是蔺逢青来接陶树,是一个陌生的男生。 男生看起来二十多岁,发质很硬的短发看起来刺刺的,气质有点像男大体育生。 对方开了辆颜色很炫酷的车,从驾驶位的车窗探出脑袋跟陶树打招呼:“嗨,今天我负责送你回去。” 陶树还没走到车跟前,男生已经缩回身体,又到另一边探身打开副驾驶的门,示意陶树坐。 陶树坐进去,道了谢:“你好,蔺先生跟我说过了,你叫郎风对吗?” “对,”郎风眼睛也是棕色,亮晶晶地看他,“你叫什么?” “陶树。” “桃子的桃吗?” “不是,”陶树笑,“陶器的陶。” 陶树感觉到郎风性格开朗直爽,是个很好相处的人。 车子发动,他们很放松地聊天。 “你是蔺先生的亲戚吗?”陶树好奇地问。 因为他莫名感觉郎风身上有些特质和蔺逢青很像,尽管他们的长相完全不同。 郎风没有蔺逢青个子高,但也有一米八了,肤色比蔺逢青还深一点点。 陶树仔细想了想,可能是因为他们的身材都很结实吧,都给人一种气血很足的印象。 “不是亲戚,”郎风回答说,“他是我老大。” “老大?”陶树不懂。 “嗯,”郎风很认真地说,“跟着老大混,有肉吃。” 陶树想到蔺逢青跟他提到一句,郎风也在极地集团上班。 陶树点点头,明白了,郎风的意思应该是他和蔺逢青是一起创业的好兄弟。 车到了别墅门口,陶树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的时候,郎风注意到了他腕间的手链。 那是一条金绿猫眼手链,链条镶满了亮晶晶的小钻。 这种手链放在别的男生身上或许会显得夸张,但陶树戴却十分合适。 他肤色白净,五官明丽而漂亮,戴再亮眼的珠宝都不会被喧宾夺主。 而且这条手链是他根据今天的穿搭认真搭配的,可以起到很好的点缀效果。 “你手上缠的这个真好看,”郎风很感兴趣地看着那条链子,“我见过别的人也缠,没你这个好看。” “你喜欢?”陶树眼睛也亮起来,“这是我自己设计的,我学的珠宝设计。” “专门设计这些往身上缠的东西?” “对,”陶树笑,“你想要吗,我可以给你做一个。” 郎风刚才夸他的那句实在是太让人心里舒服了,而且夸的时候表情很真诚! 郎风这次睁大了眼睛:“真的?” “嗯。” 陶树从背包里拿出平板,翻出自己平时画的设计稿给郎风看,让他挑:“你喜欢缠手上的,还是缠脖子上的?” 郎风最后挑了一件风格最炫的镶嵌祖母绿宝石的手镯,还会用到不少自然钻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