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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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,没什么要紧事了,便早些回来陪你守岁。”林向安将食盒放在桌上,解开披风,“带了点东西回来。” “什么好东西?”宋宜放下书,饶有兴致地看过来。食盒不大,样式普通,不像是酒楼里那种精致的款式。 林向安打开盒盖,里面并未装着想象中的糕点菜肴,只有一只青瓷炖盅,盅口扣得严严实实,旁边配着一只同色的小碗和汤匙。 他小心翼翼地将炖盅取出,揭开盖子,一股香气瞬间弥漫开来,带着菌菇特有的鲜美。 “这是...”宋宜微微倾身,仔细嗅了嗅,“汤?” “菌菇炖山鸡,加了点温补的药材,祛寒暖身的。”林向安将汤倒入小碗,递到他面前,“趁热尝尝。” 宋宜接过,舀起一勺。汤色清亮,面上浮着一点金色的油花,他吹了吹,送入口中。 这味道,竟让他生出一丝模糊的熟悉感,仿佛在很久很久以前,也曾尝过类似的味道。 “味道很不错。”宋宜又喝了几口,抬眼看向林向安,“哪家酒楼或食肆的手艺?倒是特别,感觉有点熟悉,好像在哪里喝过。” 林向安没立刻回答。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宋宜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汤,暖阁的灯火落在他眼底,映出明明灭灭的光影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轻声开口:“不是外头买的。” 宋宜拿勺的手微微一顿,抬眼看他。 “是静妃娘娘托我带给你的。” 空气仿佛凝滞了一瞬。 宋宜垂下眼帘,目光落在碗里微微晃动的汤面上,热气氤氲,模糊了他的眼神。 良久,他才极轻地叹了口气。 “怪不得。”他低声说,声音有些飘忽,“怪不得觉得有点熟悉。原来是小时候也喝过一次。” 是很小的时候了,只依稀记得也是个寒冷的冬日,或许也是年节前后,母亲宫里的侍女端来一小碗热腾腾的汤,和如今的汤味道相似。 没想到,隔了这么多年,竟还能再次尝到。 他不再说话,只是默默地,将那一小碗汤喝得干干净净。 “喝完了?”林向安问。 “嗯。”宋宜点头。 “那...”林向安站起身,走到窗边,推开一条缝隙。 远处,已经开始有零星的焰火升空,在墨蓝的天幕上绽开小小的、绚丽的光点。“今晚外面会很热闹,有烟花。要不要去看看?” 宋宜顺着他的目光望向窗外,看到了那转瞬即逝的焰火光亮。 “好。”他说,“去看看。” 街上人潮如织,摩肩接踵。到处都是笑声、吆喝声、孩童的尖叫嬉闹声。 两旁店铺张灯结彩,亮如白昼,卖年货的、卖吃食的、卖玩具的摊子挤得满满当当,空气里混合着糖炒栗子、炸糕、卤煮和炮竹硝烟的复杂气味,热烈喧嚣。 宋宜同林向安手牵着手,随着人潮慢慢向前。 他们随着人流,不知不觉走上了横跨城内河渠的一座石拱桥。这里视野开阔,是观赏烟花的好去处,此刻桥上已站了不少人,都仰头望着天空,脸上映着明明灭灭的光。 两人在桥栏边寻了个略微宽松的位置站定。 刚站稳,只听“咻——嘭!”数声巨响,更多的烟花齐齐升空,在极高的天际轰然绽开! 霎时间,无数绚烂的光彩争先恐后地铺满了整个夜空。 巨大的爆鸣声与人群的惊叹欢呼声交织在一起,震耳欲聋。 宋宜微微仰着头,烟花的光芒在他脸上跳跃,明暗不定。林向安没有看烟花,他的目光始终落在宋宜的侧脸上,看着他被光影勾勒的轮廓,看着他眼中映出的璀璨星河。 又一次,金色的光在夜空中炸开,映亮了林向安的眉眼。 宋宜收回在空中的视线,侧头望着他,心口像是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。 “林向安。”他低声唤了一句。 “嗯?” “今晚的烟花很美。” 随着宋宜的话语,烟花并未停歇,一声声炸开。 红的,金的,白的。 交替明灭的光,照亮了太安城不眠的夜,也照亮了桥上彼此凝望的两人。 林向安望着宋宜。 那一刻,他忽然清晰地意识到一件事,他这二十二年的人生,所有重要的选择,所有孤注一掷的决定,最终都指向了同一个人。 他很庆幸。无比庆幸,在十九岁那一年,命运让他遇见了宋宜。或许来路坎坷,布满荆棘与风雪,可当此刻,他站在这里,手握着他想握的手,眼中映着他想见的人,便觉得,过往所有,皆为值得,一切终得圆满。 事实上,在他不长的人生里,在关乎“情”之一字的命题上,他的世界里,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第二个选项。 是他。 从一开始,就是非他不可。 “怎么?”宋宜注意到他的目光,挑眉道,“看我看呆了?” 林向安低声笑了起来,那笑声混在烟花与欢呼的巨响里,几乎听不见,但宋宜能看到他扬起的唇角。 “只是觉得,”他说,“很幸运。” “遇见你。” 宋宜的呼吸轻轻一滞。 下一瞬,他抬手,扣住林向安的后颈,将人拉近。 “林向安,”他低声道,额头几乎抵着对方的,“你是不是忘了,幸运这种事,从来不是单向的。” “这世间万千,人来人往。可我这里——” 宋宜指尖极轻地点了一下林向安的心口,又收回按在自己胸前。 “从始至终,选项都只有一个,是你。” “也只能是你。” “非你不可。” 话音落下的瞬间,他低头吻了上去。 烟花在夜空中盛放。 城下人声鼎沸,岁月流转。 从青楼醉梦,到庙门风雪,宋宜绕不开的,兜兜转转、百折千回,最终牢牢握在掌心的,仍是他。 一吻终了,两人在咫尺之间微微喘息,额头相抵,眼中映着彼此,也映着漫天未散的烟花。 林向安望着宋宜,低声道:“其实,不是非你不可,而是非 ‘我’ 不可。” 是彼此认定的、不可分割的“我们”。 是宋宜非林向安不可,也是林向安非宋宜不可。 这份“非我们不可”,是他们共同写就的、独一无二的约定。 夜空之上,最后一朵烟花正好开到最盛。 而桥上的两个人,在万千人海中,成为了彼此唯一的,我们。 ——正文完—— 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作者有话说:正文完结啦,后续会有几个小番外[撒花] 快三个月的连载期说长也不长,说短也不短。感谢大家的喜欢与支持[红心] 当时写的第一版角色小传,与现在所写出来的也是略有不同。我感觉写小说是一件很神奇的事,当我敲下第一个字的时候,我笔下的人物似乎在我心里就逐渐的有血有肉。 我老是和我好朋友聊到宋宜,聊到林向安,说着最新一章两人发生的趣事,好像他们真的生活在我的身边。 以至于后面写宋宜发现当年他外祖父死亡的真相时,我屡次停住,写不下去。好像我不继续写下去,宋宜就不会走上接下来的路。 当时我突然有些后悔,为什么要给他们写出这样的人生,为什么不能让他们一直幸福美满,一定要赋予角色那么痛苦的经历吗?但那个时候,这个故事已经走到了这样的节点[托腮] 正文完结了,但是两人的故事仍在继续,希望他们在那个属于他们的平行宇宙,在以后能够始终幸福。 在这段旅途中,有幸同大家相遇,共同成为了他们故事里的见证者。 希望大家一切顺利,幸福健康,永远爱自己。 哦!还有就是每天都可以睡个好觉,有个好梦。 刚才翻了一下我的连载期,发现既然日更了好久好久,糟糕了,这样又有理由买好吃的奖励自己的了[狗头叼玫瑰] 我们下一本书再见!(其实番外就能再见了[让我康康]) 第92章 后日谈 阖家团圆 回太安城的日子久了, 宋宜那曾被山寺晨钟暮鼓规训得健康作息,在不知不觉间松弛下来,最终悄无声息地调回了从前那个“晚上不睡, 白天不醒”的节奏里。 他乐得如此。 每日看着林向安天不亮便起身,穿戴整齐去上朝或是去点卯,忙忙碌碌一整日,直到暮色四合才带着一身外头的寒气回来。而自己则能裹着温暖的被子,睡到日上三竿,醒来后时间自由, 一切随心。 对比之下, 一种近乎不劳而获的幸福感便油然而生。他偶尔也会良心发现, 在某人深夜归家时温上一壶酒,算是犒劳,更多时候, 则是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份无需操心的闲适。 但这份闲适在初五的清晨, 被毫不留情地打破了。 天光才蒙蒙亮, 院子里便传来一阵压低了嗓音却依旧清晰的叽叽喳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