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6章 为什么追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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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6章 为什么追我? “为什么追我?” 雄鹰镇外,一个名叫麦哈衣的男人正在黄昏中惊惶奔跑。 他跑得是那样快、那样急躁,跑到脚尖点地、跑到双臂都快摆出幻影,就好像身后跟着一头魔兽似的。 但在他身后跟着的不是野兽,而是一个沉默的战士,哪怕穿着全身板甲,依旧步履如风。 麦哈衣想不通后面那人为什么要追他。 他今年已有40岁,发际线高耸,满脸皱纹,牙都是黄的,脚上穿着破烂皮靴,身上的衣服补丁摞补丁。 无论劫色还是劫财,都不该选择他啊! 深秋夜晚,泥土湿滑。 一不小心,麦哈衣的脚尖踩在了一片树叶上,树叶下垫着一块带有棱角的石头,于是他脚尖顺着石头表面踩进泥土、脚腕贴在地上,整个人噗通一声栽倒了下去。 “你、你别过来——”麦哈衣转过身,挣扎着向后退: “你别过来啊!” 可那战士却像是根本没有听到一样,一步步走到男人面前,掀开了自己的面甲,露出一张年轻的严肃面孔。 看起来还挺英俊的,就是下巴有点歪,左高右低,让整个人的气质显得不太正经。 “塞弗林,雄鹰军第6军团队长。”战士指了指自己胸前的纹章。 男人愣在原地,用脏兮兮的手揉了揉眼睛。 雄鹰军? 我怎么惹到雄鹰军了? 要是被鹰眼守卫抓了,还有点道理可讲;要是落在雄鹰军手里,那下场可就难说了! 麦哈衣吞了口唾沫:“这位长官、这位骑士大人,我错了,我知道错了!” “哦,知道就好。”塞弗林双手抱胸:“我这个人素来宽宏大量,从不与人斤斤计较,你说说看,自己错在哪了。” “要是说对了,我未必不能饶你一次。” “啊这……”麦哈衣愣了一下,盯着塞弗林的眼睛,死活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遇到过他。 可是看到塞弗林腰间的长剑,也又不能不说,只好硬着头皮猜测: “那个……我上星期,在鹰爪街偷了一个女人的钱袋,那女人和大人您有关?” “还有!还有3个月前,我闯了一次空门,不过我不是主谋!而且就拿了一只座钟,还碰坏了,现在就在我家里放着呢。” “要不就是半年前那次?可那次抢劫,我全程都没动手啊,就是在那帮强盗撤退时,捡了点他们不要的,这总不能说是犯法吧?” 连着三次都没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,塞弗林叹了口气: “10年前……” 冷汗刷一下从麦哈衣额头上流了出来! 难不成是10年前,我杀人藏尸的事发了?苦主找上门来了? 他身体抖得不像样子,整个人蜷缩在一起,瞳孔因为恐惧缩成了针尖大小,整个人瘫在地上:“我……” “你卖了一件棉衣。” “啊?”麦哈衣没跟上其中思路。 塞弗林冷着脸道:“10年前,就在雄鹰镇老街,你卖了一件棉衣给一位刚到雄鹰镇的小孩。” “也就是我的一个朋友。” “那棉衣卖了27枚铜币,扫光了我朋友手中所有零钱。” “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?” 麦哈衣呆滞地摇摇头:“不、不知道……” “你卖得那条棉衣,两条袖子一长一短,根本就没法穿!”塞弗林眼睛都红了,语气充满控诉: “10年,整整10年,你知道我这10年是怎么过得吗?!” “我当时才12岁,你知道穿着那条烂棉衣出去被人耻笑,会给人留下多么深刻的心理阴影吗!?” “你说,你怎么赔我……那个朋友?” 还朋友呢?你都已经说漏嘴了! 虽然是这么想,但麦哈衣嘴上却是另外一套说辞: “您说怎么赔,就怎么赔!” “真的?” “真的!” “真的??” “真的!!!” “好!” 塞弗林摊开手掌:“把当初卖棉衣的钱,还回来!” 就这么简单? 麦哈衣哆哆嗦嗦地解开自己腰间钱袋,把里面的零钱一股脑倒在了塞弗林手心:“一共是33枚铜币,多的,就当是我的歉意!” “那可不行,我这个人最宽宏大量,从来不斤斤计较、占人便宜。”塞弗林数出6枚铜币塞回麦哈衣的钱袋,把剩下的铜币拢进自己的腰间革囊,转身就走。 “感谢您宽宏大量、感谢您宽宏大量!”麦哈衣不住点头哈腰,脸上笑容堆得都要溢出来了。 心里面却在痛骂。 狗屁宽宏大量! 宽宏大量的人,会把27枚铜币,记整整10年? 我就没见过这么记仇的人! 将钱袋收好,麦哈衣起身向镇子内走去,没走两步,就看到塞弗林迎面走来。 啪一声攥住了他的胳膊:“跟我去鹰眼守卫走一趟吧。” 麦哈衣傻了:“啊?可是大人,你不是说饶我一次吗?” “我说过吗?”塞弗林道:“好像是说过。” “可我说的是,我的事儿可以饶你。” “你自己还犯了别的不少事儿呢。” “正好把你送过去,给托尔老大冲冲业绩!” …… 等塞弗林把人送到鹰眼守卫的治安所时,天已经完全黑了。 他这才想起自己今日有约,匆匆来到了狮王之傲酒馆。 “怎么就你一个啊,葛朗呢?”坐到胡厦对面,塞弗林问道。 “走了,等你等了好几个小时,你干什么去了?”胡厦白了他一眼。 “嘿!那可就说来话长了,我今天可是……” “停,当我没问。”胡厦抬手制止:“等你过来,是有个事儿想请你帮忙参详一下。” 接着,胡厦就将自己的缺少超凡护卫的事说给了塞弗林。 塞弗林听完呵呵一笑:“你啊,最近还真是忙傻了,找可信的护卫还不简单。” “你忘了咱们是什么出身了?” 胡厦眼神一闪:“哦,对啊!” 他们都出身于格里菲斯综合学院。 自从雷文伯爵征讨艾沃尔凯旋后,格里菲斯综合学院就迎来了一轮扩招,学生规模达到了1000多人,每年毕业的就有300多。 能从学院毕业,的确是身家清白、值得信赖的,胡厦又是他们的优秀前辈。 只不过从中出来的,许多都不是超凡——这对现在的胡厦来说不是什么问题,且不说领地还有产出,家族也足以支撑他买上几瓶神赐药剂了。 “多谢!”胡厦站起身来,拍了拍塞弗林肩膀:“随便喝,今天的酒记在我账上!” 说着不等塞弗林挽留,便风风火火地离开了。 “真不够意思。”塞弗林瘪了瘪嘴,正要叫酒来喝,却注意到了桌上一张海报。 “染血弯刀竞技大赛……?” ……